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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农村低收入人口情况调查及思考


发布日期:2007-04-13 19:12
  
  

湖州市农村低收入人口情况调查及思考

——以南浔区南浔镇富强村为例

 

为摸清我市农村低收入农民的实际情况,增强扶贫开发的针对性,提高扶贫开发的成效,为各级政府制订扶贫开发的政策提供依据,按照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000元为低收入人口的标准,以南浔区南浔镇富强村为例,我对全村603户农户,2071名农村人口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1、富强村符合低收入标准的农户共计37户,占这次调查的全部农户的6.14%,低收入人口为52人,占这次调查的农村人口的2.51%。低收入家庭户均人口为1.4人。在这次调查的低收入农户中,有1户为五保户。

2、低收入家庭劳动力为15人,户均0.41人,其中16-40岁的劳动力为1人。另外共计有31户家庭没有劳动力,占全部低收入家庭的83.8%

3、在低收入家庭中,6-15岁儿童人数为0

4、低收入家庭户均耕地面积为0.5亩。

5、低收入农户2005年全年家庭纯收入共计为9.36万元,户均2600元,人均1800元。在家庭纯收入中,种植业纯收入占85%,养殖业纯收入占5%,打工收入占10%

 

二、类型结构

1、按原因分组

在本次调查的农村低收入家庭中,造成低收入原因,其中选择原因1的有5户,占13.5%,选择原因5的有31户,占83.8%,选择原因7的有1户,占2.7%。因此,我村低收入农户形成的原因还是比较简单的。

 

低收入农户类型分组(户)

 

合计

按人均纯收入分组

户数

比重(%

600元以下

600- 800

800-

1000

1000-

1200

1200-

1400

1400-

2000

合  计

37

100%

1

0

9

0

0

27

按原因分组

1、残疾

5

13.5%

 

 

4

 

 

1

2、因病

 

 

 

 

 

 

 

 

3、因灾

 

 

 

 

 

 

 

 

4、多子女

 

 

 

 

 

 

 

 

5、无劳动力

31

83.8%

 

 

5

 

 

26

6、无耕地或

耕地较少

 

 

 

 

 

 

 

 

7、五保户

1

2.7%

1

 

 

 

 

 

8、其他

 

 

 

 

 

 

 

 

 

2、按收入分组

本次调查的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为1800元。在户型结构上共有27户是属于鳏寡孤独的单人户,占总户数的72.97%,而这些家庭收入普遍较低。共计有10户年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占到了27.03%。从收入分布上看,低收入人口主要还是集中分布在1500元左右,从1400元到2000元人口占到了76.92%

 

低收入农户收入分组

按人均收入分组(元)

户数(户)

所占比重(%

常住人口(人)

所占比重(%

合 计

37

 

52

 

600以下

1

2.7

1

1.92

600-800

 

 

 

 

800-1000

9

24.32

11

21.15

1000-1200

 

 

 

 

1200-1400

 

 

 

 

1400-2000

27

72.98

40

76.92

 

低收入农户的特征

低收入农户特征表现为:

1、低收入农户收入结构为农业主导型

2005年,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中,农业收入占85%,养殖业收入占5%,打工收入占10%。与高收入农户相比,低收入农户农业收入比重明显偏高,为农业收入占主体的“农业主导型”收入结构。

由于低收入农户收入结构为“农业主导型”,这就使农业收入成为低收入农户收入增减的决定因素。这表明,农业收入是低收入农户收入的基础,是决定收入增减的关键因素,农业收入形势好,低收入农户收入就能实现较快增长,否则,反之。

2、低收入农户收入货币化程度最低

低收入农户人均现金纯收入明显低于高收入农户,他们的收入主要体现在传统农业和养殖业当中,这表明,在市场经济发展中,低收入农户市场意识淡薄,市场参与程度较低,市场竞争能力较弱,是拉大与其他农户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之一。

3、低收入农户与其他农户的收入差距趋于扩大

近年来,由于市场经济运行日益成熟,人们参与市场经济的广度和深度也不断扩大,市场经济给人们带来了越来越多的利益,而低收入人口本身参与市场经济较少,从而并没有从中获得很大的利益,他们从事原始的农业生产势必使他们的收入与其他农户的收入差距趋于扩大。

4、低收入农户从业类型集中

按农业和非农业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份额的不同,在调查中明显感觉到低收入农户中纯农业生产占绝对优势,劳动力就业表现为形式单一,门路狭窄。低收入农户的劳动力主要从事农业,从事非农业的劳动力较少,成为低收入农户收入结构农业收入比重偏高和收入稳定性差的重要原因。要实现低收入农户收入的稳定增长,必须拓宽劳动力就业渠道,增加非农劳动力比重,优化收入结构。

5、低收入农户非劳动力最多,劳动力素质最低

 从调查数据可知,低收入农户非劳动力最多,在富强村37户低收入农户中,无劳动力的就有31户,占83.78%。与此同时,低收入农户劳动力中,文化程度明显偏低。劳动力少、素质低,限制了劳动力的从业领域、生产的较快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

四、增加低收入农户收入的政策措施

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少,文化素质低,主要从事农业,收入单一,自我发展能力弱,增收面临更大压力。要改善低收入农户的收入状况,加快其发展,仅凭自身的力量是难以实现的,需要政府给予更多的政策上的扶持。

    1、加大基础设施投资,改善低收入农户生存环境

    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对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予以高度关注,加大投资力度,特别是改善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条件。这既有利于发展生产,加快信息传播流动,适应市场经济需要,也有利于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低收入农民收入。

2、帮助低收入农民转变观念,增强市场意识

    落后的观念影响了低收入农民摆脱贫困的步伐,市场意识的缺乏又使这部分农民越来越“弱势”。要通过多种形式培养农民市场观念,其次要打消“安于现状”,等待“帮扶”的思想,主动去闯市场,接受市场考验,依据市场需求发展生产,在市场中求生存,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3重视农村教育事业,加强对低收入农户的技能培训

人是最根本的生产要素,是生产力中最具活力和长期发挥作用的要素。低收入农民文化素质低,是收入水平低和增长速度慢的重要原因。因此,要高度关注低收入农户的职业技能培训,让农民掌握先进适用技术,掌握生存技能,增加持续发展后劲。

4、强化政府职能,加快低收入农户剩余劳动力转移   

在农业收入增加困难的情况下,低收入农民必须另辟“蹊径”,加快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实现增收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政府要发挥宏观调控职能,加强对低收入农民的培训,实施政策倾斜,优先安排低收入农民就业,“就地转移”与“异地转移”并举,全力保证低收入农民增收。

5、农业结构调整政府要牵线搭桥化解风险

目前,依靠普通品质农产品增收的空间已有限,而产业结构调整又面临较大风险。低收入农民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投入低,经济基础薄弱,抗风险能力差,加之观念落后,捕捉市场信息能力弱,超前意识不强,主动调整农业结构的实力不足。为此,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出面“大包大揽”,帮助、引导其调整农业结构,建立销售渠道,化解风险,保证低收入农民农业结构调整的“零风险”。                 

6、尽快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保障体系

低收入农户生存发展能力最差,处境艰难,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是全社会中的“弱势”,如不采取政策上的切实措施,两极分化就会扩大,这样很不利于农村稳定乃至社会稳定。低收入群体应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特别救助和有力扶持,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强化相关政策,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体系,保证低收入农民的基本生产和生活,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

(中国计量学院驻富强村指导员  刘金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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