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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实施乡镇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日期:2007-03-22 10:49
  
  

慈溪市实施乡镇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的调查与思考

 

2004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为加强新时期“三农”工作,全面实施了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2005年开始,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委省政府提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该项制度,逐步建立推广乡镇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队伍。近两年来,我市逐步在周巷、胜山等11个镇(街道)推行乡镇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肯定。为了掌握我市乡镇专职农村指导员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市农指办以问卷调查、座谈讨论、实地走访等形式,对乡镇专职农村指导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结合我市乡镇专职农村指导员工作实践和调研情况,对如何深化、完善乡镇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作一初浅的分析与探讨。

一、实践与成效

在乡镇专职指导员制度实施过程中,我市坚持由点到面、分类实施、循序渐进,在周巷镇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11个镇(街道),占全市镇(街道)的一半以上。实践中,我们充分借鉴固本强基、干部专职驻村、干部联村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镇级内设机构调整,不断深化完善乡镇专职指导员工作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

1、注重对口实用,抓好人员选派。为确保指导员队伍整体素质和驻村实效,结合后备干部和人才培养,实行了“双向选择、择优下派”、“组织审核、任前公示”,努力使指导员个体专长和村级需要有效对接。为确保“一员一村、专职驻村”目标的实现,一方面,结合镇级内设机构调整,整合人员力量,抽出工作力量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从领导岗位退下来、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与机关综合素质较好的年轻干部的积极性,分别选派到“问题村”和“先进村”担任指导员,并实行一对一结对帮带制,真正实现干部得到锻炼,村级得到发展。

2、健全工作制度,加强队伍管理。积极推行农村工作指导员作息考勤、例会交流、工作月报、述职评议、信息考核等管理制度,实行老干部、农指办不定期巡视督导,加强对指导员的动态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在岗受训制度,把指导员培训纳入村书记、主任培训工作体系,统一谋划、同步实施。同时,构建帮扶体系,完善科技政策服务团建设,不断提高指导员工作能力。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完善考核办法,实行特色性工作考核,加强岗位补助,加大提拔使用力度,有效调动指导员工作积极性。

3、理顺工作关系,推进高效运作。利用组织系统优势,构建市镇两级工作网络。实行目标责任考核,把指导员工作情况作为各地各部门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各地各部门抓好指导员工作落实的责任感、自觉性。加大宣传力度,在一报两台开辟专栏,拍摄指导员专题片,举办电视演讲赛;创设工作载体,积极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做好结合文章,把指导员工作与机关作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题教育活动等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指导员工作实效。

从总体上看,我市通过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的试点,进一步推进了镇级机关职能转变,促进了乡镇党委政府工作重心下移,加强了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培养锻炼了年轻干部,赢得了群众的欢迎和支持。

二、问题与困难

<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7.7pt; LINE-HEIGHT: 25pt;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 mso-char-indent-count: 1.98">我市各地的乡镇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作为一项探索性的工作,从具体实施情况看,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有待于我们进一步改进完善。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少数镇(街道)认为当前机关工作任务繁重,下派专职指导员会影响镇(街道)重点工作的开展,没有认识到村工作是乡镇工作的基础,只有村级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才能更好的推进乡镇重点工作。在具体实践中,表现为人员派驻不专职,教育管理不到位,工作机制不健全。部分行政村认为市级机关下派的指导员“有后台”,可以为村带来资金项目,而镇(街道)下派的指导员“能量有限”,来不来无所谓。个别村甚至认为指导员专职驻村工作,成了上级下派的“监军”,处处“防一手”,不能真正合作共事。个别指导员认为到村工作是“受罪”,是领导对自己有想法,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不主动、不深入,能推则推,敷衍了事。

2、管理机制需要完善。一是专职指导员具体职责不够清晰。按照省委要求,农村工作指导员具有“六大员”的工作职责,几乎涵盖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由于工作要求面广量大、过于宽泛,导致指导员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由自己自由发挥,角色定位不准。二是日常管理存在一定难度。实际工作中,尽管建立了指导员队伍管理的各项制度,但在操作过程中,有些制度不能得到有效落实。由于指导员专职驻村,与村干部联合办公,村干部与指导员接触最多,了解工作情况也最清楚,监督管理也最方便。但实际工作中,村干部往往对指导员客气有余,监督不足。市镇农指办由于工作力量有限,在指导、管理、监督方面也相对显得力不从心。三是指导员考核工作需要进一步探索。每位指导员进驻的村基础不同、条件不一,如何衡量指导员的实际工作成效,如何有效考核指导员在村各项工作成绩中所作出的积极贡献,都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3、客观制约因素较多。一方面,乡镇人员紧张,实现“村村选派、专职驻村”压力较大。不少镇(街道)干部人数有限,而行政村数量较大,要全面实行指导员专职化,难度较大。一位乡镇主要领导指出:“现在乡镇在职干部除了班子成员以外,由于能力、素质、经历等方面的影响,能够胜任专职指导员工作的人员不是很多,都去担任指导员,会影响乡镇机关的工作,不利于发挥乡镇的管理服务功能。”另一方面,实施乡镇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个方面共同努力,统筹推进。但从试点工作来看,部分镇(街道)只从一个乡镇内部进行局部性的工作调整,无法从全市进行通盘考虑,对于试点工作中涉及市级部门或与线上工作相关的内容,往往缺乏有效的措施,单靠市农指办协调也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另外,个别乡镇由于财力物力的限制,也不能够为指导员工作开展提供有效的保障和支持。

4、整体效果有待提高。总体来看,实施乡镇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效果比较明显。但仍有一些环节影响了指导员工作整体效果。一是目前过多强调“村村选派指导员”,致使人员选派并不十分对口,有些村各项工作十分顺畅,下派指导员作用发挥不大,一定程度上浪费了人力资源。二是乡镇人才相对比较缺乏,干部大多长时间从事单一岗位,缺少复合型人才,不少下派指导员对自己业务工作比较精通,而对农村全局工作思考把握不够,其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农村农业工作的需要,进入角色较慢,作用发挥较小。三是乡镇指导员可利用的资源较少,化解具体问题能力有限。虽然在乡镇专职指导员制度推进过程中,各镇(街道)对本镇(街道)各种关系进行梳理调整,加大了对指导员的支持保障力度。但目前农村许多问题涉及市级机关部门,不少权力都在上级机关。由于乡镇指导员的身份、经历等原因,其反映或建议的事项仅在乡镇内部“体内循环”,一些为民服务的问题不能很好得以解决,影响了指导员工作的整体功效。

三、对策与思考

推进乡镇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建设,需要各地各部门综合联动、合力推进。必须进一步深化认识、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加快改革,确保该项制度顺利运作,发挥更大作用。

1、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深化对实施乡镇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的认识。全面建立乡镇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工作机制的有效途径,必须进一步认识实施该项制度的重要意义。要加强思想引导,通过召开大会、学习领导讲话、表彰工作先进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乡镇领导干部的教育,引导其把镇村工作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考虑;正确处理创新农村工作机制与创新机关工作机制的关系,不断增强抓好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加强舆论引导,坚持在“一报两台”宣传指导员先进事迹,拍摄优秀指导员专题片等好做法,扩大指导员工作影响面,使广大干部群众和指导员充分认识专职指导员工作对农业农村发展的积极作用,加深对专职指导员工作的认同感。

2、完善体制机制,推进乡镇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有序运作。要进一步完善组织网络设置。由组织部门牵头负责该项工作,把指导员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工作的重要部分,统一谋划指导。乡镇要单设农指办,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抓好指导员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要进一步完善人员选派方式。可以根据乡镇干部和行政村数量的实际情况,确定需要重点帮助工作的村,再进一步确定专职指导员职数。派驻指导员可以一人一村、一人多村,不一定要“村村都有指导员”,关键要确保下派人员有较高素质,并真正做到专职驻村。要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市级部门、乡镇考核督促,把支持、执行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的情况作为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个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建立市级指导员工作综合协调小组,对专职指导员反映、乡镇无法办理的问题,经审核后,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办理,切实形成市镇部门多方联动的为农服务工作机制。

3、健全管理体系,不断增强专职指导员队伍整体活力。抓好专职指导员队伍教育管理工作,是推进乡镇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深入实施的关键。要进一步明确专职指导员的具体职权和任务。根据试点工作和调查情况,一方面应该明确指导员以下工作任务:一是开展调查研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做到宣传“上情”、掌握“下情”、沟通“感情”;二是加强村班子建设和村规章制度完善工作;三是力所能及地帮助村理清发展思路,落实发展措施;四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指导员个人特长,布置一些特色性工作。另一方面,要赋予专职指导员村人事推荐权、村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建议权、“三务”公开监督权,做到职权相符。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推行指导员任期目标和实绩公示制度,实行镇村“双联系”、“双见面”,加强平时联系,增进对指导员工作情况的动态了解。要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作交流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要加强工作激励。提高专职指导员的经济待遇,有选择地提拔一些乡镇专职指导员优秀典型,提高专职指导员的工作积极性。

4、推进配套改革,切实提高实施乡镇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的实效。深化乡镇专职指导员制度建设,必须多个方面的综合改革。要进一步深化乡镇内设机构改革,调整优化机构设置,专门设置农村工作指导员岗位和编制,理顺职能关系,从体制上保证乡镇专职指导员有效开展工作。要进一步理顺市镇权责关系,推行市级部门放权,提高乡镇机关调控能力,增强乡镇专职指导员化解问题的能力,为推行专职指导员制度提供有力支撑。要完善对乡镇机关干部的教育培养机制,定期组织培训,加强岗位交流和实践锻炼,努力培养复合型、高素质的乡镇干部。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拔、使用干部时,向有农村工作经验、能解决实际问题、具备做群众工作能力的干部倾斜,形成正确导向,激发工作活力,进一步提升乡镇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的生命力。

(慈溪市农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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